在某平台花了3600买了块手表,可是这手表一年内坏了两次,与商家协商商家只愿意延长三个月的保质期,这时间是不是有点短了。
本期 嘉宾
阮芳洋律师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我来帮你忙】一年内手表坏了多次“三包期”怎么算27:04合集#我来帮你忙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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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芳洋律师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如果购买商品7天退货期已过,需遵循三包期限对于修理、更换期限的规定。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钟表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如果市民购买的手表一年内因质量问题坏了两次(需排除人为损害等因素),可以与销售商家沟通退货,或要求修理、换货。
需要注意的是,若换货后,手表重新计算1年三包有效期,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若维修后,则质保期不重新计算,且需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件维修时间。
咨询中市民认为商家仅同意延长三个月质保期是否过短
阮芳洋律师表示如果市民的手表是在“三包”期内,假设市民选择换货,可以通过与商家沟通维权、平台协助维权、拨打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协助维权等方式延长1年三包有效期,如果为修理后返还给您,则继续执行剩余三包有效期。如果以上方式均无法解决,亦可寻求司法途径行使退货等合法权利。
如果已经过了“三包”期,商家愿意延长三个月的保修期,也是相对合理的。
相关 法律: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2.《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5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2)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3.《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8条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4.《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1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5.《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4条第2款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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