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企业客户的个性化绩效需求,提升企业客户的购买体验,京东企业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指定运营商”服务。
当企业客户使用“指定承运商”权限,要求订单必须由一个或多个承运商承运时,供应商VC/京迈系统会配置订单发货链路,只能由客户指定的承运商承运。已选择。 这时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系统指定的承运商发货。 具体要求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京东企业业务合作供应商(包括自营厂家直销供应商和POP商户)。
2、性能要求
1、订单发货前,供应商应注意订单是否已被指定为承运人。 如果订单已指定承运商,则下方显示栏会提示可以使用该订单的可用承运商,并且在订单配送承运商下拉界面中只能选择客户指定的承运商。
(1)厂家直供:【VC系统厂家直供-订单生产与追踪-待发货-客户评论】、【厂家直供】; 订单生产及追踪>出口>KA订单客户收货要求】会提示订单中指定的承运人
(2)POP商户:在【京迈后台订单管理-订单查询与追踪-发货-买家留言】、【订单详情页-买家留言】、【订单管理】; 订单查询与追踪>订单导出>KA订单客户收货要求]会提示订单中指定的承运人。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指定承运商配送指定承运商订单。
3、如因产品属性或外部环境等客观原因,无法由系统指定的承运商发货,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按照以下路径申请订单临时豁免,或联系客服购销企业申请长期豁免供应商白名单。 如有其他疑问,必须在发货前咨询;
(1)厂家直供:VC系统>数据管理>工业数字平台>商户维度>绩效中心>指定运营商豁免>新申请表
(2)POP商户:京迈系统>订单管理>订单查询与追踪>订单全链路监控>工业数字平台>商户维度>绩效中心>指定承运商豁免>新增申请表
三、违规处理措施
对于企业客户指定承运商的订单,如果供应商未使用系统指定的承运商履行合同,将导致延迟/严重延迟发货、拒绝发货、未按要求发货、虚假发货等违规行为。 ,将按照《企业业务规则重点行业客户合作供应商京东违规管理》进行处理。
4、业绩承诺书
1、部分重点客户要求个性化履约服务,不接受指定承运商订单临时豁免。 企业业务会根据客户的需求来配置客户的产品池。 供应商签署《京东企业商务合作供应商履约承诺书》后,其产品才有资格入库。 供应商可以联系采购和销售签署承诺书。
2、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签署《京东企业业务合作供应商绩效承诺书》。 未签署承诺书的供应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与此类重要客户的合作。
3、签署承诺书的供应商一旦未按承诺履行并出现违规行为,京东将终止与该等重点客户的合作,并按相应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动词(动词的缩写) 其他
本公告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自2023年6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