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前室(合用前室和共用前室)
合用前室和共用前室的区分一直让同学们非常头疼,今天就针对各个规范中出现的这两种前室进行一次总结,应该会对大家的理解有一定帮助。
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中,首次明确了两者的定义。
2.1.21 合用前室: 防烟楼梯间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时的前室。注意,只有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才需要设置前室。
2.1.20 共用前室:(居住建筑)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楼梯间共用同一前室时的前室。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因为明确公共建筑的剪刀楼梯间不应共用前室,所以一般共用前室指的是住宅建筑的。
概括一下:
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共用前室=住宅建筑+剪刀楼梯间前室×2
合用前室和共用前室的灵魂草图
(1)、合用前室的设置要求
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6.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防烟设施。
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m2;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m2。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m2;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m2。
(条文加黑处为规范强制性条文,非常重要)
(2)、合用前室的防火门设置要求
7.3.5 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3)、合用前室的防烟和排烟要求
8.5.1 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 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 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4)、合用前室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要求
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1)、共用前室的设置要求
5.5.28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3 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m2。
4 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2,且短边不应小于2.4m。
注意:1、当两部剪刀楼梯间共用前室时,进入剪刀楼梯间前室的入口应该位于不同方位,不能通过同一个入口进入共用前室,入口之间的距离仍要不小于5m;在首层的对外出口,要尽量分开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首层的公共区无可燃物且首层的户门不直接开向前室时,剪刀梯在首层的对外出口可以共用,但宽度需满足人员疏散的要求。
2、共用前室和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这里的前室就是所谓的“三合一”前室,虽然节约空间,但规范并不提倡这种方式。
三、合用前室和公用前室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定
3.1.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3 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采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
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 ,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m2。
2 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 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 2款的规定。
3.1.5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这里没有提到共用前室,按条文去理解,共用前室与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3.2.2 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 m2,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 m2。
(这里全都是防烟系统部分,注意,3.1.3条和3.2.2条所说明的情况不一致,3.13条中出现的窗口面积指的是符合条件可以不设置防烟系统,而3.2.2条说明的情况是采用自然通风防烟时,前室应当设置的开口面积,这里一定要理解分清,这个知识点算一个高频考点,一定要注意)
最后给大家总结一个关于前室的表格
前室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