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文章| 资讯| 行情| 企业| wap手机版| article文章| 首页|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临邑市书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汪女士
首页 > 新闻中心 > 2025年蝶湖景区、秀街摊位招租公告
新闻中心
2025年蝶湖景区、秀街摊位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浏览次数:1        返回列表

巩留县蝶湖景区为国家级AAA级景区,位于巩留县东部新城区核心位置。近年来,蝶湖景区以“旅游+文化+科技”元素丰富蝶湖夜游、夜秀、夜食、夜购等多元业态,成功带动“夜经济”快速发展,蝶湖景区已成为广大游客必到的网红打卡地,为进一步发挥蝶湖景区带动巩留旅游发展的引擎作用,打造蝶湖沉浸式夜游品牌,带动群众增收,现将2025年巩留县蝶湖景区、秀街摊位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摊位情况


(一)蝶湖景区沿湖摊位

1、蝶湖西侧1号摊位(游船码头):竞租底价,人民币100万元每年起拍,租赁期限至2028年12月30日。


2、蝶湖西侧2号摊位:竞租底价,人民币10万元每年起拍,租赁期限至2028年12月30日。


3、蝶湖西侧3号摊位(亲水平台):竞租底价,人民币10万元每年起拍,租赁期限至2028年12月30日。


4、蝶湖东侧摊位(天使之翼码头):竞租底价,人民币15万元每年起拍,租赁期限至2028年12月30日。


5、环湖小火车:竞拍底价,人民币19万元每年起拍,租赁期限至2028年12月30日。


6、临时售货亭2个:蝶湖景区南广场售货亭(小木屋)1个,竞租底价,人民币5万元每年起拍;北广场售货亭(小木屋)1个,竞租底价,人民币1万元每年起拍,租赁期限至2028年12月30日。


(二)秀街美食街


秀街位于蝶湖景区南侧,主要以夜市为主,计划招租摊位41个。


1、秀街美食街摊位40个,其中:遮阳棚摊位15个(6mx6m=36㎡/个):竞租底价,人民币1.2万元/个起拍;露天摊位25个(5mx6m=30㎡/个):竞租底价,人民币0.8万/个起拍,承包期限至2025年12月30日。


2、儿童娱乐区1个:竞租底价,人民币2万元起拍,承包期限至2025年12月30日。


3、备注:秀街夜市竞拍按照摊位序号依次竞拍,竞拍至依序摊位无人竞拍为止结束。


二、招租方式


(一)招租方式:本次公开招租以有底价形式进行公开竞价,采用现场报价方式,所有摊位当场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


(二)竞租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三)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报名时必须缴纳竞租保证金,蝶湖景区沿湖摊位按所竞租摊位年租金底价的100%交纳竞租保证金。秀街夜市摊位每个摊位交纳竞租保证金10000元。交纳竞租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竞租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本票、现金等方式。若以银行转账或本票交纳保证金的须注明款项用途(包括报名人、报名项目名称)。


竞租保证金收款单位和银行账户:


巩留蝶城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户815010112010140252327)。


2、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用于抵交履约保证金,抵交履约保证金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交租金。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7日至3月26日。


(二)报名地点:巩留蝶城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蝶湖游客中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蝶湖景区沿湖摊位
陈  勇:13199992100


2、秀街美食街
苏常江:18099998070

(四)竞租人报名时需提交:


 1、填写完整的竞租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参与餐饮、食品等行业从业者,需提供健康证原件(复印件)。


四、竞价时间、地点


竞拍时间:2025年3月27日下午16:00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竞价地点:巩留蝶城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五楼(原民政局)。


五、交租方式


按先缴纳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当年合约期租金。

租金缴纳:租金统一交由巩留蝶城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马静      账户号码:815010112010140252327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摊位,招租方按摊位现状交付使用,竞价方应在申请竞价前对所竞价的摊位进行实地查看或了解,确认该摊位符合自身经营需求,并同意按摊位现状交接使用经营。


2、承租方如需对摊位进行改造、升级等,必须经过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升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合同到期后如未能完成续约,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自行增加的设施、设备拆除、迁离,恢复摊位招租前原貌,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3、蝶湖景区沿湖摊位,竞租人中标后必须按照招租方要求先制定摊位设计方案和效果图,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4、秀街摊位,竞租人中标后由巩留蝶城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营业前按照招租方要求统一餐桌、服装、无烟烧烤架。租赁场地如遇特殊日期需另作他用的,各经营户需无条件支持及服从。


5、摊位类型、编号、面积大小以实地现状为准;餐饮摊位和烧烤摊位以地面标记为界;请竞租人提前到现场察看。招租摊位数量为暂定数额,招租前招租方可视报名情况做相应调整。


6、租赁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承租的租赁物转租、分租、转让、抵押、转借、调剂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摊位不得中途退租,否则当年剩余租期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收回摊位,由巩留蝶城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另行安排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