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023年12月19日报道,近日,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建设中国特色的出版学科专业,为推动出版业繁荣发展、建设出版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意见强调,要优化出版学科专业建设布局,分批次、多层级推进共建工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出版学科专业自主知识体系;中宣部、教育部指导推动一批重点高校,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紧密合作、资源共享,共建高水平出版学院、出版研究院;各地党委宣传部和教育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属地相关高校开展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充分挖掘相关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和共建单位资源禀赋,打造各具特色的出版学院、出版研究院;引导鼓励有实力的出版单位、数字技术企业,积极参与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
点评
出版是文化建设的基础阵地,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出版学科专业建设,是出版领域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管根本的工作。在中宣部、教育部的牵头组织与统筹指导之下,《关于推进出版学科专业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出台紧扣时代脉搏、顺应国家需要、回应人民呼唤。意见明确,出版学科专业建设将进一步优化布局,分批次、多层级推进共建工作,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出版师资队伍,培养一批值得信赖、能担重任的出版人才,推出一系列守正创新、务实管用的出版研究成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出版学科专业自主知识体系。在该意见的指导下,出版学科专业共建能够充分发挥政界、学界和业界的优势,汇集各方力量,既能够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可以结合数字出版技术,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推向新的高度。
二、国务院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2024年8月30日,国务院召开第40次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该条例共9章64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提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总体要求和一般规定;二是细化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三是完善重要数据安全制度;四是优化网络数据跨境安全管理规定;五是明确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义务。
点评
随着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和广泛运用,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个领域都在深度网络化、信息化和数据化。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生产要素,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形成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与此同时,新型网络欺诈、黑客攻击等安全事件频发,重点领域敏感数据被窃取风险加剧,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滥采滥用现象仍然存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数据安全管理法律体系;是顺应全球数据安全发展形势的必然要求,对于明确网络数据安全管理要求、提升治网管网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为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三部门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
人民网北京2024年12月11日报道,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中央宣传部联合发布重大利好政策:《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税收政策的公告》,其中涉及广播电视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优惠政策。上述所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整体转制和剥离转制。该公告显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点评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迅猛发展,文化体制改革亟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部、税务总局与中央宣传部此次联合发布的政策,将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注入新的活力。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不仅降低了文化企业的运营成本,更加支持了文化事业单位的繁荣发展。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推进与落实,文化产业必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迎来蓬勃的发展,同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这一领域,从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为了支持转制文化企业的发展,相关部门特别设计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税收优惠政策为转制文化企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实施与落实的过程也充满挑战。如何在实际操作中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将对于企业实际享受税收优惠的程度产生直接影响。利好的政策需要配合高效的落地机制,企业方能真正从中受益。
四、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实施2024年度出版智库高质量建设计划的通知》
2024年1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实施2024年度出版智库高质量建设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出版行业智库建设。申报主体包括出版专业研究机构、出版企业(含网络出版企业)内设研究部门、出版领域社会研究机构、高校相关院系等,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坚持动态调整、有进有出,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对入选机构,将按照整体统筹、科学布局、分类指导的思路进行重点培育,包括组织挂牌并择优给予一定资助,积极组织宣传展示、互动交流,委托承担重要课题、重点项目,择优协调在权威期刊发表或安排出版相关研究成果。
点评
出版智库建设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版智库建设在推进国家文化强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推进出版智库建设的高质量发展首先要找准历史方位、把握时代脉搏、回应社会关切,其次要加强指标设计、学科协同、人才培养,最后要促进成果转化、创新形式载体、拓展宣传渠道。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实施2024年度出版智库高质量建设计划的通知》,着眼打造一批机构实、成果好的专业化智库,推出一批能够服务管理决策、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研究成果,培养一批政治能力强、研究水平高的出版智库专业人才,持续推进出版业理论实践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这是国家新闻出版署自2022年以来连续3年推出的年度重要文件,旨在深化出版行业智库建设。
五、民政部、中宣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指导意见》
据新华社北京11月5日报道,近日,民政部、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27年,优质老年读物的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纸质读物、数字终端的适老化水平有效提高,老年阅读服务体系基本完善,老年阅读友好氛围更加浓厚;涌现出一批群众喜爱、参与性强、影响力大的老年阅读品牌项目,培育出一批热心公益、素质过硬的老年阅读组织和辅助人才;广大老年读者数量明显增长,阅读质量显著提高,基本阅读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点评
我国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97亿,占总人口的21.1%,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据测算,到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占比将超过30%,届时我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保障老年人基本阅读权益,满足老年人不断丰富的阅读需求,通过阅读引导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树立积极老龄观、宣扬健康老龄化,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既是全民阅读的应有之义,也是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必要举措。《关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是我国首个在全国层面专门对推进老年阅读工作作出系统性部署的文件。该意见的实施,会对加快推进老年阅读工作、满足老年人阅读需求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3年12月15日,工信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该指导意见提出实施4K/8K超高清入户行动,加快推进4K/8K超高清技术成熟落地,鼓励4K/8K电视机、投影机、激光电视、高品质音响、虚拟现实终端、裸眼3D显示终端等产品入户;开展优化电视收视体验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电视收视体验的堵点卡点,围绕电视收视难、收视乱等突出问题,分阶段开展治理,加快建设规范公平、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开展视听电子应用场景育新行动,打造视听电子消费新场景,依托新型显示、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领域,支持企业参与创新应用场景攻关,促进创新应用成果规模化转化;实施视听电子品牌点亮行动,支持龙头企业全球化、高端化发展,建设国际营销服务体系,提升品牌影响力;开展视听电子促消费行动,鼓励企业打造一站式、体验式视听电子消费场景,提升中高端产品供给,提升消费体验。
点评
视听电子是音视频生产、呈现和应用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总称,是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压舱石,是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工具和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载体。新华社信息显示,作为电子信息制造业的重点领域,我国视听电子产业在产量和市场方面已占据全球主导地位,主营业务收入约占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三成。当前,受全球经济形势严峻、消费者购买力疲软等因素影响,全球视听电子市场普遍乏力,亟须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升级。《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落地实施,需要各部门、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动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我国视听电子产业竞争新优势。
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丰富电视大屏内容 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意见(试行)》
2024年8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丰富电视大屏内容 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意见(试行)》。该试行意见指出,丰富电视大屏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广电视听高质量发展主题的必然要求,有助于增强电视大屏内容创作播出活力和对观众的吸引力,推动大屏小屏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共进共赢,更好地传播党的声音、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要提升电视大屏优质内容创新和供给能力;推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优化统筹境外节目播出;坚持全国一盘棋,一体化宣推提高优秀作品影响力。
点评
2024年,国家广电总局围绕解决“看电视难、看电视烦”的问题,持续开展了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电视开机率大幅上涨。在实现“更便捷”“更顺心”之后,下一步就是要实现“更丰富”。《关于丰富电视大屏内容 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意见(试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强化新闻、文艺内容创作和供给,到优化播出调控管理,再到鼓励优秀网络视听作品进入电视大屏播出,对丰富电视大屏内容做出重要部署。该意见为创作护航,为创新助力,提出进一步优化电视剧播出调控管理,允许“多星联播”;推动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在电视大屏播出,在政策层面赋予网络视听作品与电视作品同等的播出权利;精选境外优秀节目引进播出,丰富国内观众视野,促进文化交流互鉴。该意见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关切,也将推动广电视听行业迈向更加繁荣、更加健康的发展道路。
八、四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5月15日,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8章44条,包括总则、开办和建设、信息安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电子邮件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附则。规定要求,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名称优先使用实体机构名称、规范简称。规定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应当采取安全保密防控措施,严禁发布国家秘密、工作秘密,防范互联网政务应用数据汇聚、关联引发的泄密风险;应当加强对互联网政务应用存储、处理、传输工作秘密的保密管理。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监测能力,实时监测互联网政务应用运行状态和网络安全事件情况。
点评
随着数字技术迅速发展,公共行政的数字化转型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机关事业单位门户网站、移动应用程序是面向公众服务的重要窗口,网民访问量大、社会影响大、公信力高,易成为仿冒行为的重点对象,一旦被仿冒,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产生较大危害。《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旨在提高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和促进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该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门户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公众号、电子邮件系统建设运行提供依据,强调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的权威性和安全性,重视公共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同时防止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契合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时代要求。
九、四部门联合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2024年6月1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建立网络暴力信息监督管理机制,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强化网络暴力信息预防预警,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和典型案例样本库;规定信息和账号处置制度;建立用户保护机制。规定强调,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通报、取证调证、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协同治理网络暴力信息。此外,还规定了网络暴力信息的定义、排除适用规则等。
点评
近年来,网络暴力“按键伤人”现象时有发生,扰乱网络秩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是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面临的共同难题。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治理是大势所趋。《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是我国首部针对网络暴力信息治理的专门性立法,明确了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强调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规范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建立网络暴力信息监督管理机制,以更具针对性、更为精准化的法律形成强力威慑。网络暴力信息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参与,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十、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1.0版
2024年9月9日,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1.0版。框架以鼓励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有效防范化解人工智能安全风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了包容审慎、确保安全,风险导向、敏捷治理,技管结合、协同应对,开放合作、共治共享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原则。框架基于风险管理的理念,紧密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特性,分析人工智能风险来源和表现形式,针对模型算法安全、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等内生安全风险和网络域、现实域、认知域、伦理域等应用安全风险,提出相应技术应对和综合防治措施,以及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指引。
点评
人工智能是人类发展的新领域。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产生深远影响,给世界带来巨大机遇。与此同时,人工智能技术也带来各种难以预知的风险和复杂挑战。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网安标委贯彻落实《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研究制定了《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1.0版。该框架的发布,对推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协同推进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为培育安全、可靠、公平、透明的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生态,促进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提供了基础性、框架性技术指南。同时,也有助于在全球范围推动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国际合作,推动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确保人工智能技术造福于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