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不仅明确了中国开展文物追索返还的工作机制,还增加了对流失海外文物追索返还的条款。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开展追索;对非法流入中国境内的外国文物,根据有关条约、协定、协议或者对等原则与相关国家开展返还合作。国家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自2025年3月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将住院预交金降至同病种医保患者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以切实减轻患者预付资金压力。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自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
《条例》科学界定和划分古树名木的保护等级,明确古树名木普查、认定、公布程序。《条例》严格限制采伐和移植,规定除抢险救灾等特殊紧急情形外,禁止采伐古树名木。
国家标准《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GB/T 44500—2024)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检测标准。
根据规程,新能源汽车安全性能检验包括动力蓄电池安全(充电)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测作为必检项目,还对驱动电机、电控系统以及用电安全等安全特性进行检测。此规程适用于所有在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运行安全性能检验。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适老家具 通用技术要求》(GB/T 44437—2024)国家标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心变化和生活需求,根据不同老年人行为能力等级,对适配家具的理化性能、结构安全、智能语音交互功能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适老家具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质量检验、质量评定。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坚持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聚焦重点对象和薄弱领域,重点为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于2025年3月20日正式施行。《办法》明确经营主体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登记档案,无需在迁出地重复提出申请;迁入地、迁出地登记机关要做好对接和档案移转,不得限制、妨碍登记档案迁移;要求持续优化迁移程序,推行登记档案迁移网上办理,明确迁入地登记机关可以通过网络调阅登记档案的,迁移期间经营主体可以直接在迁入地办理登记业务。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对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评级办法》建立了统一的监管评级框架,采用一致的评级方法、评级程序和等级分类。
《评级办法》规定不同类型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均为1-5级和S级,数字越大风险越大。结合评级实践和监管实际,《评级办法》设置“一票否决”机制,即公司单项风险过大将下调评级结果。监管部门根据评级结果对公司实施分类监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架构、合规文化培育、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等事项。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原则上应当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实施,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明确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借记卡业务适用报告制,开办信用卡业务适用审批制。
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公告,自2025年3月1日起启用国内渔船电子证书。
渔船电子证书范围包括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等现行4种渔船证书。凡持有上述4种证书的企业、个人及其委托人可按规定程序申领和使用电子证书。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服务。
办法对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范围进行了细化,主要有3类: